【福建】石狮市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整治财政补助标准
根据《石狮市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整治财政补助实施意见》要求,,,,,,,,申请资金补助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原有的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持有环保审批手续和锅炉使用登记证;;;;;;;;
2、实行清洁能源替代的,,,,,,,,替代的清洁能源工业锅炉须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;;;;;;;;
3、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整治并验收合格。。。。。。
4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,,,,,,,不享受资金补助:
(1)在整治期间不符合国家、省、泉州市及该市新出台的工业锅炉整治相关要求的;;;;;;;;
(2)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位于禁燃区内的;;;;;;;;
(3)在意见发布之前,,,,,,,,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已报停使用的。。。。。。
为方便企业申请资金补助,,,,,,,,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整治现场验收及资金兑付分2个批次进行集中受理,,,,,,,,其中,,,,,,,,第一批次于2019年5月31日前提出验收申请,,,,,,,,第二批次于2019年11月30日前提出验收申请。。。。。。
锅炉补助标准为:
1、拆除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的,,,,,,,,按照拆除锅炉的蒸吨数给予每蒸吨1万元的补助;;;;;;;;
2、实行清洁能源替代的,,,,,,,,在前款拆除补助的基础上,,,,,,,,按照新建清洁能源工业锅炉的蒸吨数,,,,,,,,给予每蒸吨3万元的补助。。。。。。
